2024-07-10 | 文章来源:鼎城区委组织部
为了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2024年鼎城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数量
鼎城区部分区直单位共10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德市鼎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鼎城区外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办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除外);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8日,联系电话0736-739982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办(鼎城区第二工人文化宫806办公室)。
报名资料:报考者需提供①《2024年常德市鼎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组织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公务员考核登记表、转任审批表、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复印件;④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以文字综合为主,主要检测考生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谈。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谈。面谈考官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重点对面谈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人形象气质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评分。
面谈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谈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谈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选调计划,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鼎城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转任手续。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鼎城组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转任。公示期满无异议,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明确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鼎城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公开选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实行全过程监督。鼎城区纪委监委对整个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736-7381337鼎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
2024年7月9日
原文章来源:https://www.dingcheng.gov.cn/xwdt/tzgg/content_22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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