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因个别考生放弃体检,按程序递补相应考生参加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对象(1人)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叶钰莹 | 女 | 143030306710 |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 管理八级 |
二、递补体检集合时间和集合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早上7:30
集合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157号)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考生需提交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580元/人,由医院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
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按照《湖南省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公务员职位体检条件(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李萱
联系电话:0731-58267027 18034888029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原文章来源:http://xtrs.xiangtan.gov.cn/25937/content_1345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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