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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8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7 | 文章来源:县人社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统一组织网络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考察、聘用备案和编制手续办理。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负责相关环节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22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计划3名。

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及要求详见(《华容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取得相应岗位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指2006年6月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98年6月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3年6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6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5.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①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②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可现场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④报考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华容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需立即打印本人的《华容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核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8:30-6月21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网站: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未按要求报名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④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浪费考试资源,如面试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时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5.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24日-6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共三天。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笔试资格。请审核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如果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关注资格审核结果导致不能参考,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资格审核地点: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办公区)一楼。

地址:华容县章华镇迎宾北路53号(华阳市场斜对面)。

(3)资格审核材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参加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本人的《华容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各一份,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且盖章的户籍证明、社保卡,下同)原件和复印件。②岗位要求限华容县户籍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配偶为华容县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码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件。④岗位要求限退役士兵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岗位要求有职(执)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现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隐瞒劳动(聘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等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核时查验考生的报名材料,按承诺制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材料必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必须携带纸质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且盖章的户籍证明、社保卡)原件参加笔试、面试,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考试分类进行,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岗位(A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B类)、卫生健康系统岗位(C类)和教育系统岗位(D类)。ABC类岗位采取笔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D类岗位采取笔试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ABCD类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2)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6日;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至6月30日下午5:00。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结束,报名系统关闭准考证打印功能。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4)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类别(ABCD类)分设,各类别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该类岗位类别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笔试结束后,考生在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华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查本人笔试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织进行,并以县纪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审核结果为准。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的确定。公开招聘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内容及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ABC类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D类岗位面试为试教,主要测评考生适应专业工作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ABC类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套面试题本、同一面试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D类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同分优先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加试专业基础知识。

(四)体检

体检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主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个人信用查询等方式。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信用查询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人员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华容县人民政府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到“聘用手续办理”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均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0-4233051(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举报电话:

19573031968(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华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文链接:https://www.huarong.gov.cn/33881/content_2194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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