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5 | 文章来源:永顺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力量,缓解基层警力不足问题,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岗位一:基层派出所勤务警务辅助人员9名,限男性;
岗位二:基层派出所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名,性别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永顺县户籍,高中(含)以上学历;
3.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1日至2006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4.公告发布前取得职位要求最低学历,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记;
5.具有岗位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愿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局岗位分配和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优先政策
同等条件下,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优先。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与聘用依次进行。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永顺公安”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永顺县公安局519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5235440)。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需要提供退伍军人证,符合优先条件的还需提供优先政策相关证明文件。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永顺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因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招聘考试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相关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确认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人员于2024年7月26日到永顺县公安局51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合卷,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要具体研究后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五)体能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30岁以下4分30秒、31岁以上4分45秒合格)、女子800米(30岁以下4分20秒、31岁以上4分35秒合格)。
因本人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主动说明并及时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面试
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研究后降低或调整面试入围比例。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学识水平、思维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计算。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分值高的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中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求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同时需在公安局进行吸毒检测,吸毒检测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项目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内容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通过到合格人员户籍地派出所、社区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有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永顺县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2-4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映的情况对聘用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本次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必须按照警务化管理要求服从安排,严格遵守党纪警规和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章制度。
五、待遇标准
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法定公休假等福利待遇,薪酬按《永顺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方案》标准进行保障,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三部分组成,并按规定交纳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六、后备人才储备
体能测试合格且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核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1年,起始时间从参加面试之日起计算。相应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补充。
七、纪律与监督
1.此次招聘由纪检、公安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2条所列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八、注意事项
1.严肃考风考纪,在考试中出现违反考试纪律、作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不符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3.参考人员一律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由永顺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永顺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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